省直"110"社会联动单位联络工作制度

 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确定的"建立110报警与社会救助服务体系"为民办实事项目,加强省直"110"社会联动单位之间的联系,及时互通情况,协调解决联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更有效地发挥各联动部门的职能作用,特制定本制度。
  一、定期例会制度。省"110"社会联动工作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省直"110"社会联动单位联络员(联动办公室成员)会议,通报全省开展社会服务联动工作情况,听取各职能部门汇报本系统社会联动工作开展情况,交流工作经验,分析存在的问题,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。
  二、信息交流制度。省?quot;110"社会联动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联动工作的要求,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部署,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其它有关信息报省"110"社会联动工作办公室,省"110"社会联动工作办公室定期编发专题简报通报各地,并将报送的信息材料采用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,年终进行一次总结。
  三、监督检查制度。省直"110"社会联动单位应加强对本系统、本部门的联动工作情况的检查督促指导,定期不定期地检查、督促各项联动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。省"110"社会联动工作办公室每年在年中、年底先后二次组织部分联动单位的同志赴各市、县、区检查督促指导。凡被要求抽调人员的单位要积极支持,共同配合搞好检查工作,不得推诿。同时省"110"社会联动工作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地邀请省人大、政协、新闻单位等进行重点督查。
  四、新闻宣传制度。省直"110"社会联动单位要因地制宜地发挥本单位、本系统各种刊物的作用,并通过电视台、报刊等新闻媒体,大造搞好社会联动工作的舆论;尤其要大力宣传社会联动工作中的好做法、好经验,以及社会联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和先进单位,树立典型。同时,还要通过举办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的"110"社会联动宣传活动,加大宣传力度,广泛发动、正确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服务联合行动。